案例摘要
• 案件類型: 房屋租賃損害賠償事件(民事調解)
• 管轄機關: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
• 代理律師: 王昱忻 律師
• 案件結果: 【調解成立】(成功為房東追回全額損害賠償金額)
• 核心策略: 精準定性點交合約與對話紀錄法律效力,以聲請狀法理布局壓制相對人,於法庭調解階段一次性達成給付共識。
案件背景與當事人痛點
當事人(房東)將房屋出租給租客,租客退租點交時,房東發現房屋與內附家具遭到嚴重破壞,包含房間鋁窗損壞、客廳地磚破裂、插座蓋毀損以及木製牆面受損等。
雙方點交時原本簽立了點交合約,約定由租客賠償修繕費用。然而退租後,租客卻開始推託賴帳、不依約履行,即便房東自行寄發存證信函催告,對方依舊置之不理!
房東陷入「提告成本高、自己處理對方又裝傻」的兩難困境,最終決定委任王昱忻律師採取法律行動。
王昱忻律師的專業策略:為什麼此類調解不能只靠「自己講」?
許多房東以為「有照片、有對話紀錄,去調解委員會隨便講講就能拿到錢」,但實務上租客往往會在調解現場狡辯「損壞是自然折舊」、「修繕報價過高」或「點交合約是在脅迫下簽署」。如果沒有精密的法律準備,調解通常只會淪為互相叫罵、無疾而終。
王昱忻律師接手後,透過以下專業布局壓制對方:
• 整理完整證據鏈,將「事實」昇華為「無可辯駁的法律依據」: 律師將原始《租賃契約》、《點交合約》、對話紀錄與存證信函進行法律串連,展現強烈勝訴優勢。
• 起草嚴密之民事聲請調解狀:建立高強度的訴訟預期壓力,讓租客意識到「繼續拖延只會付出更高成本(含裁判費與利息)」。
• 主導調解談判桌: 調解過程中,由專業律師代表當事人進行法理攻防與談判,當場破解對方的推託之詞,促成雙方達成具備與裁判同等效力的調解筆錄。
案件結果
在王昱忻律師的專業代理下,成功於調解程序中,促使租客認錯並同意全額履行賠償責任,雙方順利簽署調解筆錄,案件圓滿落幕!
• 取得強制執行名義: 法院調解筆錄效力等同於確定判決,若租客後續再不給付,房東可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其財產,權益獲得絕對保障。
• 節省漫長訴訟時間與成本: 透過調解快速解決糾紛,免去民事一審二審動輒數月至一年的漫長煎熬。
常見問題 FAQ
Q1:租客破壞房子退租後不理不睬,寄存證信函有用嗎?
A: 存證信函的主要功能是「意思表示的通知與催告」,建立法律上的時效與警告效果;但存證信函本身不具備強制執行力。若租客收到後依然置之不理,必須進一步採取「調解」或「起訴」等司法程序,才能真正拿到賠償金。
Q2:民事調解如果不找律師,自己去會有什麼風險?
A: 很多債務人在調解現場會以「我沒錢」、「那是房屋原本的折舊」、「報價單灌水」等理由大打太極。若沒有律師現場依憑據進行法理駁斥,當事人很容易被牽著鼻子走,最後被迫接受極不合理的打折賠償,甚至調解不成立白忙一場。
律師提醒 FAQ
房屋遭租客破壞已經心疼,絕不能在法律求償上再吃虧!面對惡意拖延的租客,請立即聯繫王昱忻律師,讓專業律師幫您把關證據、主導談判,為您討回應有的公道與賠償金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