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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我也是被騙、我也是被害人,為什麼我會變成詐欺罪被告? A: 這是許多人頭戶最委屈的疑問。在司法實務中,詐騙集團通常不會用自己的真實帳戶去騙錢,因此所有被拿來當作贓款中轉站的金融帳戶,在客觀上都成了協助犯罪的工具。當檢警查到金流匯入您的帳戶時,您在形式上就成為了幫助犯。如果您無法提出有利的對話紀錄、求職證明或報案單來佐證自己也是受害者,就容易被認定有「不確定故意」而遭到起訴。
離婚分財產時,勞退跟勞保該怎麼算?很多民眾常誤以為只要沒到退休年齡就不用分。事實上,最高法院對「勞退新制」與「勞保老年給付」有非常明確的差別待遇。
配偶外遇被判賠精神慰撫金,但在離婚分財產時,這筆錢根本還沒付清,這筆債務能不能在剩餘財產分配中當成負債扣掉?本文為您解析最高法院最新多數見解與實務操作。
結婚後用薪水幫忙繳「婚前的房貸」,離婚分財產時,這筆錢到底該怎麼算?這是許多人在處理不動產分配時最常吵起來的地雷。
現代家庭的資產結構日趨複雜,當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且「沒有留下遗囑」時,往往會引發家族巨大的震盪。近日媒體爆出大S過世後的遺產爭奪風波,韓國籍配偶具俊曄從最初宣稱「放棄全部繼承權」到如今傳出「委託律師準備推翻棄權公證、與未成年子女爭產」,引起社會高度關注。
在社群媒體(如 Instagram、Threads、Dcard、PTT)普及的時代,網路言論糾紛日益頻繁。最近不少民眾諮詢妨害名譽案件,很多人一聽到被告了就非常慌張,擔心自己是不是馬上要面臨坐牢或留下前科。
「王律師,我被騷擾了,但我怕證據不夠,也怕程序很麻煩...」
單依純演唱會翻唱李榮浩的《李白》,遭李榮浩控訴侵權,先不論他「改編的好不好」,更重要的是未獲授權演唱涉及著作權侵害。
曾經有人問我一個問題: 「我只是先把房子過戶給配偶, 這樣不是比較安全嗎?」
很多人以為, 遇到詐騙就是報警、做筆錄,然後等待刑事結果。 但實務上,我更常看到的問題是: 👉 被害人沒有往「把錢追回來」這條路走下去。
為什麼以前有人「拿到錢卻不用繳稅」?這次修法補上了 在舊制下,有一個很關鍵、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漏洞: 👉 死亡前兩年贈與 如果受贈人是配偶, 而配偶又選擇「拋棄繼承」, 會發生什麼事?
如果行為人希望爭取減刑,法律設了一個很明確的門檻: ✔ 必須自首或自白 ✔ 並在6個月內完成與被害人的調解或和解,且支付全部金額